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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换专业档案的转移流程如下:
个人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需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和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单位集体委托存档
存档(经办)人员需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以及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提交申请材料
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核实调档人身份。
办理转档手续
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检查与核对档案
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并进行登记和签字。
档案包封与转递
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将档案严密包封并加盖章,然后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跟踪档案到达
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确保档案安全到达。
此外,对于不同毕业去向的情况,档案的转移也有具体规定:
继续学业:
毕业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领取档案,再交给新院校。
就业: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若到非公单位就业,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未就业、出国留学或创业:
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延迟离校:
可延长报到接收和档案转递办理时限,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建议:
建议联系原就读高校,由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转递,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转出要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