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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考生不做区分对待。
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有国际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由外校申请转入该校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处于纪律处分期限内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
学生入学后转专业相关工作依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转专业名额与考核
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有规定,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或更低,考核合格也要面临名额的竞争。
对转专业的学生都要求成绩优秀,达到专业课成绩的前百分之五以上才可报名。
转专业要得到双方院系的同意,转入的学院组织基础学科和专业知识的考试。
其他注意事项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仔细阅读《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及相关通知,了解详细的转专业条件和流程,以便更好地准备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