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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改革主要采用“3+3”模式,具体考试安排和内容如下:
必考科目
语文:
150分
数学:
150分
外语:
150分(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
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每门选考科目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即按考生实际得分在全省范围内的排名进行赋分,以确保分数的公平性和区分度。
每门选考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在每年的4月和10月进行,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考试次数
语文和数学各有一次考试机会。
外语每年安排两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另一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
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的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必考科目成绩直接相加得到总分450分。
选考科目成绩按照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录取方式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
高校根据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进行录取。
建议
提前规划: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提前规划选考科目,确保在选考科目中取得优异成绩。
多次考试:外语和选考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应充分利用这两次机会,选择其中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以减轻考试压力。
关注政策变化:高考政策可能会有调整,考生应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确保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