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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高考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高考录取时加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单列计划与单独招生
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特殊优待。单列计划是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招生是指单独考试、单独招录。
建议:
退役军人及子女在高考时,应充分了解并利用国家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如优先录取和加分项目,以增加录取机会。
具体加分政策和录取条件可能因年份和地区而异,建议及时关注相关教育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