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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通高考的考试科目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首选科目
物理或历史(二选一)
再选科目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选二)
具体来说,湖南高考采用“3+1+2”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或历史;“2”为再选科目,即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科中任选两科。
各科目满分为: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
首选科目满分为100分
再选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因此,湖南普通高考共考六门科目,总分为750分。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和未来的学习方向,合理选择选考科目,并制定相应的备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