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说高考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湖南高考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
每科满分为150分,共450分。
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
考生在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满分为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考生在上述4门科目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再选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综合以上各部分,湖南高考的总分为:
[ 450分(全国统一高考)+ 100分(首选科目)+ 200分(再选科目)] = 750分。
因此,湖南高考的总分是由全国统一高考的3科成绩、首选科目的成绩和再选科目的等级分共同组成的,满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