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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统一高考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每门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等级赋分是将原始成绩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最终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总分(A) + 物理或历史总分(B) + 再选科目总分(C)。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将语文、数学、外语的原始成绩相加,得到总分A。
将物理或历史的原始成绩相加,得到总分B。
将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按等级赋分后相加,得到总分C。
最终成绩 = A + B + C。
建议:
不同省份的高考总分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应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新高考改革后,部分省份可能不再进行文理分科,考生需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算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