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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的高三借读政策如下:
借读生的定义
已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如果跨省、市、区(市)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均为借读生。市内四区之间跨区就读的,不属借读生。
借读的条件和手续
学生需持有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和学籍档案复印件。
学生亲属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
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借读的学生,应持借读学校同意接收证明向学籍注册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
借读生的学籍管理
借读生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借读生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借读学校负责,并及时转交学籍注册学校,学籍注册学校应认可其评定结果。
借读生的考试和毕业证书
借读生需回学籍注册学校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学籍注册学校核发毕业证书。
户籍和学籍均在本市以外的借读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考的,须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
借读生的待遇
借读生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帮困助学、校级评优奖励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借读的时间限制
高三第二学期不办理借读。
其他注意事项
不达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区(市),其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改制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学生借读。班额已经达到56人的,原则上不再接收借读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生就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境外学生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按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洛阳的高三借读政策是有条件允许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手续和条件,包括提供相关证明、办理正式手续、保留学籍等。建议家长或学生直接联系相关的学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