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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办理休学手续的流程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区级(含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由学籍管理员填写休学呈批表,班主任、校医、教务(导)主任、校长亲笔署名签章,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从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指定该生到定点医院复检,经核实后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学校能否休学的明确答复。
办理休学手续
学校接休学批复后,通知学生监护人,同意该生休学,休学时间从伤病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缺课起始日计算,休学期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网上提交休学申请
休学期满前,学生需在网上进行休学操作,并提交教育局审核。
复学申请
休学期满,学生需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学校需带康复证明材料(如适用)及《休复学审批表》到教育科审核,签字盖章后带回,并在学籍管理平台提交复学申请。
休学证明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后方可离校。
休学档案保存
休学批复应留在学校作存档之用,作为学生的学籍档案保存五年,不得遗失。
建议:
在办理休学手续前,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休学政策和要求,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休学期间,学生应积极进行康复训练或学习计划,为复学做好准备。
复学申请时,需准备充分的康复证明材料,以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