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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科目规则如下:
考试科目
“3”:语文、数学、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
“1”: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
“2”: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科目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考科目与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同期安排。
考试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特殊要求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除笔试外,还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类模式考生除参加全国统考外还须参加藏语文或者彝语文科目考试。
这些规则旨在通过“3+1+2”的模式,增加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同时确保高考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