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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重审的流程如下:
提交复核申请
考生需在6月27日上午11: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需写明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及申请复核的科目。
若考生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还需提供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及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中学或报名点审核
考生所在中学或报名点需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各县(市、区)、设区市招办逐级汇总后于6月27日下午5: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收到申请后,由评卷组进行首次复核。
复核内容包括核查评卷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及省评卷工作实施规范和相关规定,以及核查考生答卷情况和相关考试信息,如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选测科目等级转换是否准确等。
结果反馈
首次复核结果将于6月30日下午5:00前通过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办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告知考生。
若考生对首次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在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交《普通高考成绩再次复核申请表》,并按科目提出再次复核申请。
建议:
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复核申请,确保申请能够被及时受理。
在申请复核时,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和材料,以便评卷组能够顺利进行复核。
如果对首次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及时提交再次复核申请,并关注复核结果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