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大本营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北京高考加分政策分为多个类别,具体加分项如下:
烈士子女:
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此外,还有以下几类加分项: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可获得20分加分。
高中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毕业生:
可获得20分加分。
高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可获得20分加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子女:
可获得20分加分。
烈士子女:
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建议考生和家长仔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加分条件,并在报名时准备齐全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