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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高考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模式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3+1+2”的高考模式。
“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1”为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
“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
普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
招生录取
本科高校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夏季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
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
异地高考
2012年底,广东异地高考政策出台,采用“三步走”的办法,实施异地高考。
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异地高考。
其他改革
2021年起,外语科和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一年两考”。
2015年起,广东省普通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的试卷(新课标卷)。
这些改革旨在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