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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先征集
四优先政策:包括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随到随检、不单科淘汰、合格的全部定兵,且大学毕业生选定服役方向时优先考虑本人意愿。
提前毕业
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上半年批准入伍的学生,高校在其入伍前提前组织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本科毕业生班学生:高校在其入伍前提前组织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且完成论文撰写的,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应征差旅费补助
外地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毕业生: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的,给予差旅费补助实报实销,包括乘坐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
学费补偿
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奖励金
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专科生按每人不少于10000元的标准、本科生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优待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选用培养
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大学生优先选取。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士兵,入伍1年半以上,可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试读研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专项招生
国家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就业方面享有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优先选取军士、转改军士、复学转专业等。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做出贡献。建议有意参军的大学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