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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三学生申请休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提出申请
由学生或其父母、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休学原因。
提供证明材料
因病申请休学者,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主治医生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建休证明、电脑打印的原始票据等。
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休学材料,确认无误后,由学籍管理员填写休学呈批表,班主任、校医、教务(导)主任、校长亲笔署名签章,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从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指定该生到定点医院复检,经核实后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学校能否休学的明确答复。
办理休学手续
学校接休学批复后,通知学生监护人,并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从伤病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缺课起始日计算,休学期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网上操作
休学期满前,学生需在网上进行休学操作,并提交教育局审核。
复学申请
休学期满,学生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因病休学)。
学校审核与复学
学校审核学生复学材料,若符合条件,将提供复学通知,并编入原年级就读。
建议:
在申请休学前,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休学政策和流程,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休学期间,学生应保持对学业和知识的关注和积累,以便复学后能顺利衔接学习。
复学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的康复证明,确保复学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