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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准高三学生来说,选择语文课程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学生为主原则:
选课应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教师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开课要从学生需要出发,努力满足学生的需求。
个性发展原则:
选修课的开设其根本宗旨是尊重并发展学生个性。学校应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进行指导,充分顾及到学生的心理、个性特长和未来学业发展的可能性,不能搞一刀切,不能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
因地制宜原则:
选课一方面要从学生实际需要出发,一方面要和学校的现实可能性相结合。条件好的学校要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愿望,努力多开选修课,让学生有较多的选择空间。
指定开设模块:
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 I 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语文学科选修 I 模块包括五个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学论著研读)和九门课程(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小说欣赏、外国小说欣赏、新闻阅读与实践、中外传记作品选读、语言文字应用、文章写作与修改、先秦诸子论著选读)。其中五个模块均为“指定开设”模块,因此,五个模块中至少选择四个开设。
师资力量:
选择辅导班时,应考察师资力量,包括老师的经验、以往教学经历等方面。可以咨询是否可以试听课程和更换班级等。
课程内容:
选择课程时,应关注课程内容是否符合自己的学习需求和兴趣,是否能够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例如,《更三文言文专项训练》对古代文化常识、古今异议词、实词虚词及常用句式做了非常详细的讲解,可以在文言文学习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课程优势:
了解课程的优势,例如“高考冲刺秘笈”以“归纳总结”为核心,搭配大量实战练习和模拟考试,帮助学生轻松应对高考语文,轻松提分。
综合以上建议,准高三学生在选择语文课程时,应综合考虑自己的学习需求、兴趣爱好、个性特点以及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师资力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课程,以最大限度地促进自己的个性发展和学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