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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考志愿的录取规则如下:
按照考生高考总分进行排序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照志愿填报的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无法录取,则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结束。
录取时,按照高考成绩和加分项计算得出的综合分数进行录取。
对于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其他特殊专业,还要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对于有多个录取批次的专业,先录取提前批次,再录取本科批次,最后录取高职高专批次。
对于有多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先录取市属高校,再录取省属高校,最后录取其他高校。
普通类:
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和B段,包括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和计划。
艺术类和体育类:
分别设置批次,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或院校顺序志愿。专业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录取工作:
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由重庆市统一高考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指导,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高校:
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
在录取过程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可以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安排在该招生高校普通计划所在批次前投档录取。凡兼报普通类志愿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时先按照其填报的艺术类(体育类)志愿投档。在其所填报的艺术类(体育类)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艺术类(体育类)录取的,转入普通类并按照普通类录取进程参与相应批次投档。
征集志愿:
各类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和相关信息,考生可以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上查询。具体安排时间以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艺术体育类录取:
新增了“高校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3个录取类型。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和“本科提前批”将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测试”的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批”仅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成绩优秀者可破格录取。部分专业纳入普通类批次录取。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合理选择志愿顺序,并关注征集志愿的时间和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填报和调整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