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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的计分方式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这三门科目以原始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为150分,总计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考生在这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其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总计200分。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生在这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其成绩不是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而是通过等级赋分的方式转换后计入,每门满分为100分,总计200分。
等级赋分制度
再选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分数区间。考生的原始分按照这个比例转换到相应的等级,再根据等级区间赋予相应的等级分。
因此,高考的总成绩构成是:
[ text{总成绩} = text{语文(150分)} + text{数学(150分)} + text{外语(150分)} + text{首选科目(100分)} + text{再选科目(200分,按等级赋分计入)} ]
总的来说,高考总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