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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四川省高考加分政策,以下是可以加分的情况及其分值:
烈士子女考生 :加分分值为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加分分值为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加分分值为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加分分值为10分。
少数民族考生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汉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35分,汉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
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建议:
烈士子女和 退役军人考生应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以确保加分政策的顺利申报。
少数民族考生需特别关注政策中关于地域和批次的具体要求,以便准确无误地申请加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在高考报名和录取过程中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