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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三转学籍的流程如下:
申请
学生的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或学生监护人需要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转学申请,并提供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审核
转入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接收学校审核转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经测试同意接收的,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办理手续
在同意接收的情况下,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转学手续并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在确定新的接收学校后,家长需向辽宁省教育厅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左右。
报到入学
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家长需将审批结果告知新接收学校,并按照新学校要求完成入学手续。
建议在办理高三转学籍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与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保持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