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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的总分是 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每科满分为150分,共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
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再选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
每门满分100分,共2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因此,湖南高考的总分为450分(语数外)+ 100分(首选科目)+ 200分(再选科目)=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