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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策的主要变化和内容如下:
不再区分文理科
原高考生只能选择文科或理科参与高考,在新高考政策下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另外在地理、历史、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选择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高考总分计算方式改变
原高考是由语数外+综合(文理)构成,在高考新政策下依旧是由语数外+自选3科构成。自选三科不再评分而是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E等级为不合格。以参考人数和卷面得分为依据,等级B的比例为30%,等级C的比例为30%,等级D和等级E比例共为25%其中等级E比例不超过5%。
外语科目可以考两次
原高考外语科目仅可以考一次,现新高考政策下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考试第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另一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时间安排;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
合格性考试
原高考生需要参加会考,现新高考政策下改为合格性高考。合格性高考将不再评分,按合格与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时间:高一至高三每年6月和12月可以随学随考随清,可以多次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
原高考生录取按分数、排名进行投档录取,现新高考政策下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
“3+1+2”模式
新高考政策主要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选科考虑因素
新高考政策选科考虑因素包括:考生的兴趣、特长、职业规划等,同时注重学科知识的均衡搭配,避免过度偏科。
这些政策变化旨在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建议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合理规划升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