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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生对自己的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申请时间
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例如,2024年12月24日12:00至12月27日12:00。
各省份的具体申请时间可能有所不同,需参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如吉林省规定在6月27日上午11:00前提出申请,而湖南省则规定在6月27日17时前。
申请方式
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等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申请。其他人员不可代办。
考生应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或市、县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和缴纳相应的费用。
申请内容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评分宽严等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与通知
成绩复核后将由高考报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电话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如果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接到复核通知后,向市(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复审组做出最终结论后,不再受理考生其他有关的异议申请。
注意事项
评分宽严等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建议考生在发现成绩异常时,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或招生委员会联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和复核,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