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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高考的录取方式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模式,具体录取步骤如下:
招生计划
在豫招生院校会按照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类编制计划。
各高校会结合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选考科目要求。
省教育考试院会汇总整理各在豫招生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提供给考生参考。
志愿设置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即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
一所院校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
考生在选考科目与专业组相符的前提下,可以先选择院校专业组,再在专业组下选择自己喜爱的若干专业。
投档录取
在“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下,按照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分别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在选考科目与专业组相符的前提下,可以先选择院校专业组,再在专业组下选择自己喜爱的若干专业。既可选择同一所高校不同专业组,也可选择不同高校的相同专业组。
合并录取批次
合并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批次,顺应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趋势。
通过合并批次,可以进一步扩大考生的选择范围,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其他录取方式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操作上,首先将所有满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一旦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考生按照填报的顺序依次报考高校,高校依次进行录取。如果考生志愿相同,则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如果高考总分、科目成绩和投档志愿都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录取顺序。
模拟投档:在正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会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以便高校了解生源情况并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除了高考成绩外,还会考虑考生的其他加分项,如文艺、体育、科技、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合理设置志愿顺序,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