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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考特殊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加分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烈士子女: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优先录取政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专项计划支持
国家专项计划:针对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提供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的招生机会。
高校专项计划:针对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的农村学生。
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面向本省内的农村学生。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不同背景和条件的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教育公平。建议相关考生和家长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以增加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