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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申请高中转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户籍迁移
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
父母工作或居住地迁移
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
特殊情况
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
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材料准备
户籍迁移证明:监护人需持户籍迁移证明。
住所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建议:
在申请转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提前联系好希望转入的学校,并由教务处办理“准予转入证明”。
同时,在目前就读的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档案转出手续,并将会考成绩单一并转出。
最后,将学籍档案交给转入学校的教务处。
这些条件确保了转学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建议家长或监护人按照规定的流程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转学申请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