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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档案的建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建立电子档案
信息收集: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考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学籍号、身份证号码、民族、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信息录入:将上述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形成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应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等。
档案保存:学校将电子档案发送给教务处和当地招生办公室保存,并进一步上报至省招办和教育厅。
建立纸质档案
资料整理:高考结束后,学校会将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整理装袋,包括入团申请书、会考成绩、奖惩情况等。
档案袋内容:纸质档案袋内主要包含实践记录、党团信息等。
档案转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教育局或学校领取纸质档案,并在入学时交给录取高校。
社会考生的档案建立
材料准备:社会考生需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学籍档案等。
建档流程:考生到当地教育考试中心建档,提交所需材料并由工作人员审核。
档案提走:建档完成后,考生需自行提走档案并交给录取院校。
电子档案的具体建立
基本信息:由中学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
体检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专门人员采集。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经过网上评卷后生成。
志愿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使用动态口令卡直接网上填报后建立。
诚信考试记录: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而建立。
注意事项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中的夏季高考成绩仅供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有关部门及个人不得向高校、社会或他人提供。
当年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不得向个人、高校或社会提供。
建议:
及时关注官方信息:由于高考档案的建立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具体要求。
妥善保管档案:无论是电子档案还是纸质档案,都需妥善保管,以备将来升学、就业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