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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队高考加分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士兵考生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一般为当年5月31日。
初审与复审
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对士兵考生的申请进行初审,师、军级单位政治机关逐级复审,并报军区招生办公室。
公示
军区招生办公室研究提出加分方案后,旅团级单位需在本级范围内对获得加分的士兵考生名单、加分分值和主要依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受理与核实
各级政治机关应及时受理群众对公示对象的反映,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妥善处理。
特定人群的额外要求
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办提出加分资格申请时,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需复印封面及内页。
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相关加分申请表、立功荣誉证书及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高考加分信息
在填写征兵高考加分信息时,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步骤包括填写高考成绩、加分项等。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造假。
诚信填报
务必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避免虚假填报,以免影响征兵的审核和后续流程。
建议
提前准备: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了解政策:详细阅读并了解相关加分政策,确保自己符合加分条件。
诚信填写:在填写高考加分信息时,务必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因虚假填报而影响录取。
通过以上步骤,符合条件的士兵考生可以在高考中获得相应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