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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中志愿填报分为三次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次报名及志愿填报
时间:通常在每年的6月至10月期间。
地点:初中毕业生就读学校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工作内容:由区县教委(教育局)基教科牵头,职成教科配合,实行普职不兼报的办法,即报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得报中职学校,报中职学校的学生不得报普通高中。
第二次报名及志愿填报
时间:在第一次报名及志愿填报之后。
地点:原则上在初中毕业生就读学校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工作内容:学生可在区县中职招办或所报读的中职学校填报志愿,也可自行在网上填报志愿。第一次、第二次未报名的往届生或同等学力者须在区县中职招办采取网络填报方式采集信息并填报志愿。
第三次报名及志愿填报
时间:在第二次报名及志愿填报之后。
地点:区县中职招办或所报读的中职学校,或网上。
对象:第一次、第二次仅采集了报名信息而未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其他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者。
工作内容:学生需在网上填报志愿,未录取的学生可改报其他中职学校,但需经录取学校退档。
志愿设置:
中职招生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1. 高职(高师)批志愿。
2. 中职第一批:市级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志愿。
3. 中职第二批:试办及以上中职学校志愿(含教育部下达的市外在渝招生的中职学校)。
志愿填报及录取顺序:
学生每一批次可填报1至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一学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录取工作按批次和学生志愿顺序进行,当学生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后面各批次所有志愿自然失效。
注意事项:
学生志愿一经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填报志愿或限制学生选报志愿,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生源学校和招生部门,认真做好学生志愿填报工作,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建议:
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条件、录取分数线、学习环境、师资力量、就业机会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志愿表。
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提交,以免影响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