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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选科的赋分规则如下:
适用科目 :赋分制度主要适用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这四门再选科目。
等级划分:
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2%。
赋分起点与区间:
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100分。各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为:
A等级:
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转换公式:
原始成绩转换为等级分的公式为:
$$
等级分 = 30 + 2 times (等级 - 1)
$$
其中,等级为1到5,分别对应A到E等级。
示例计算
假设某考生化学原始成绩为75分,经过等级划分和转换公式计算,最终等级分为80分。
假设某同学在化学科目的原始成绩为75分,根据上述规则,其等级为B(假设B区间内卷面分数最高的同学是80分,卷面分数最低的同学是70分),则其赋分成绩计算如下:
$$
赋分成绩 = 30 + 2 times (3 - 1) = 30 + 4 = 34 text{分}
$$。
注意事项
赋分制不是按照考生的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而是遵循“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转化分数”的等级赋分路径。
等级赋分由相关主管部门自动完成,考生在查询到自己的高考成绩时,看到的已经是赋分后的分数,不需要自行换算。
建议考生了解自己的原始成绩在哪个等级区间,以便准确计算赋分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