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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考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以及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具体来说:
文科类考生需参加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的考试。
理科类考生则需参加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的考试。
此外,汉语文和朝(蒙)语文仅由中学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考生参加考试。
各科的满分如下: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二科满分各为300分。
因此,高考总分为:
[ 150(语文) + 150(数学) + 150(外语) + 300(文科综合) = 750分 ]
或
[ 150(语文) + 150(数学) + 150(外语) + 300(理科综合) = 750分 ]
建议考生认真备考,合理安排时间,争取在高考中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