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宝典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在"3+3"高考模式中,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而选考科目则通过等级赋分的方式计入总成绩。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总分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六门科目中任选三门进行考试。
选考科目的原始成绩按照正态分布原则划分为A至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所占比例不同(例如,A等级占3%,B+等级占7%等)。
每个等级的原始成绩通过等级赋分公式转换为相应的等级成绩,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转换公式为:
$$
text{等级分} = text{等级内所有考生原始最高分} - text{等级内所有考生原始最低分}
$$
$$
= frac{text{相应等级赋分区间最高分} - text{考生转换后的等级成绩}}{text{考生转换后的等级成绩} - text{相应等级赋分区间最低分}}
$$
总分计算
总分为必考科目成绩加上选考科目等级成绩。
必考科目总分:
150分(语文)+ 150分(数学)+ 150分(外语)= 450分。
选考科目等级成绩:每门选考科目满分100分,按照等级折算成分数后累加。
总分:450分(必考科目总分)+ 300分(选考科目等级成绩)= 750分。
因此,在"3+3"高考模式中,考生的最终成绩是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的原始分数加上从六门选考科目中任选三门的等级赋分总和组成,总分满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