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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考术科分数的计算方式 根据不同的术科类型和具体政策而定。以下是几种主要术科类型的分数计算方式:
音乐术科
音乐学: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声乐得分×35% +器乐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表演—声乐: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声乐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表演—器乐: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器乐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美术术科
综合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体育术科
总分计算: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广播电视编导术科
综合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2.5×40%。
播音与主持术科
综合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80%+播音与主持类术科统考成绩×2.5×40%。
舞蹈术科
综合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书法术科
综合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30%+专业分×70%。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综合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这些计算方式可能会根据每年的高考政策和具体院校的要求有所调整,因此建议考生在备考时仔细查阅当年的高考政策和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以确保准确了解术科分数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