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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从 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25年起,正式实施“3+1+2”的新高考模式。具体改革内容如下:
考试类型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
考试内容
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招生录取方式
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方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等级赋分原则
新高考6门科目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首选科目成绩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高考成绩。
其他改革措施
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机制,从2025年起,每年春季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考试评价方式,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全省统一组织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建立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记录监督和公示机制。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促进高校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同时引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