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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的录取主要遵循以下分档原则:
分数优先:
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从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投档。
位次优先:
所有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位次。若位次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顺序排序,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遵循志愿:
检索到每个考生时,会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如先检索到第1个志愿,如果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就检索第2个志愿,依次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就投档,后续志愿也就失效。
一轮投档:
专业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无论是考生投档了某个专业志愿但因不符合条件被退档,还是因为所有志愿都没能投进而导致滑档,都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志愿。
批次划分: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
建议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成绩位次,合理安排“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志愿顺序,以确保能够被理想的院校和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