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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科高考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构成
新疆高考的总分为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理科类)、外语每科满分为150分。
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满分为300分。
科目分数
语文:
150分
数学(理科类):
150分
外语:
150分
理科综合:300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每科满分100分)
计算方式
理科生的总成绩为语文、数学(理科类)、外语和理科综合四科成绩之和。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语文成绩 + 数学成绩 + 外语成绩 + 理科综合成绩。
外语科目
外语科目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任选一种。
外语科目的卷面成绩从120分调整为150分,换算办法是:考生的卷面成绩乘以1.25,结果即为外语科目的成绩。
听力部分成绩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但会作为单独的成绩提供给高校。
综上所述,新疆理科高考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将语文、数学(理科类)、外语和理科综合四科成绩相加,其中外语科目成绩需乘以1.25,听力部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会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