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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对口高考的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类型
对口招生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考试科目
按照“3+X”方案,即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综合知识共4个考试科目进行考试。各专业门类四科总成绩满分均为750分。
各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试卷满分各为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听力测试内容及测试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
音乐类、美术类2个专业门类的专业成绩满分各为300分,考生成绩乘以系数1.3后(即满分390分)计入总成绩。
其余14个专业门类的综合知识科目成绩满分390分。
建议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认真准备相应的考试科目,尤其是专业综合知识部分的考试,以确保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