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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落榜后,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和条件来申请借读学校:
提出书面借读申请
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需要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学校审核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在读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保存相关材料
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办理借读手续
具体手续可能包括先开借读转出证明,再联系同意接收的高中,签订借读三方协议,并由校长签字。
转电子学籍号
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借读期间的管理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借读时间
借读应在学期初或末办理,且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建议
提前沟通:建议提前与原学校和借读学校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借读流程。
了解政策:了解目标借读学校的具体借读政策,包括是否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录取条件等。
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单、家庭居住证明等。
通过以上步骤,高考落榜生可以顺利申请借读学校,继续自己的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