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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政策自 2013年开始实施。以下是部分省份异地高考实施的时间表:
1. 黑龙江、安徽、重庆、河北、湖南、吉林、辽宁、浙江、江苏、河南、云南、湖北:2013年开始实施。
2. 北京: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具体条件包括居住证明、稳定职业及社保年限,以及子女学籍和连读要求。
3. 上海、山东、福建、江西:2014年开始实施。
4. 广东:采用渐进式改革。
5. 西藏、青海:政策动态未明。
6. 天津:政策正在抓紧制定。
7. 海南:已基本完成方案论证,将于近日公布。
此外,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可以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建议您关注所在省份的教育厅或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