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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的招生范围如下:
农村学校
农村小学招收本村和划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农村初中招收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乡镇内有2所初中学校的按划定范围招生。
城区学校
小学:
清苑区第一小学
清苑区第二小学
清苑区第三小学
清苑区第四小学
清苑区第五小学
实验小学
清苑区清苑小学
清苑区第二小学
清苑区第三小学
清苑区第二中学
清苑区第三中学
清苑区中冉中学。
初中:
清苑区第二中学
清苑区第三中学
清苑区中冉中学。
招生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户籍和居住要求
城区小学招收具有城关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日,适龄儿童少年需与其父母至少一方(法定监护人)同住且与其父母至少一方同在户口簿,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法定监护人证明。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启辰中学、新华世纪中学的招生范围严格限制在清苑区内,严禁跨区域招生,并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建议:
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前,应仔细了解最新的招生政策和范围,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
由于招生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关注清苑区教育局的官方公告,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