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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的成绩规定如下:
成绩等级:
学考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
A等级对应100~86分
B等级对应85~71分
C等级对应70~56分
D等级对应55~41分
E等级对应40~30分
合格标准:
学考成绩为C级以上(含C等级)即为合格。D等级表示不合格。
特殊情况:
如果所有科目成绩都达到C等级或以上,则视为合格,可以正常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成绩比例:
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
A等级:15%
B等级:30%
C等级:30%
D、E等级合计:25%
考查科目:
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四个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合格用“Y”表示,不合格用“N”表示。
缺考考生:
缺考考生成绩均为不合格,等第用减号(-)表示。
综上所述,河北省学考的合格标准是考生必须达到C等级或以上,且所有科目都达到C等级或以上才能正常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各等级的具体分数区间和人数比例也有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