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学考成绩如何规定

2025-03-02 03: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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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的成绩规定如下:

成绩等级:

学考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

A等级对应100~86分

B等级对应85~71分

C等级对应70~56分

D等级对应55~41分

E等级对应40~30分

合格标准:

学考成绩为C级以上(含C等级)即为合格。D等级表示不合格。

特殊情况:

如果所有科目成绩都达到C等级或以上,则视为合格,可以正常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成绩比例:

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

A等级:15%

B等级:30%

C等级:30%

D、E等级合计:25%

考查科目:

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四个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合格用“Y”表示,不合格用“N”表示。

缺考考生:

缺考考生成绩均为不合格,等第用减号(-)表示。

综上所述,河北省学考的合格标准是考生必须达到C等级或以上,且所有科目都达到C等级或以上才能正常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各等级的具体分数区间和人数比例也有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