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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学区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入学条件
户籍要求:小学招生对象为户籍在市区小学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包括户籍在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启东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房产要求:居住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必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非住宅用房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按份共有的房产证,新生父母二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平方米以上才允许报名登记。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学区内的住宅用房小学6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初中3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
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启东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初中招生: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启东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其他规定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则一次性全部录取,不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延缓入学: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特殊情况需暂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启东市政务中心办理暂缓入学申请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延缓入学。
学位安排:符合《关于新购商品住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的适龄幼儿,入学与市区户口幼儿同等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并规范招生流程。建议家长和学生在了解这些政策后,提前做好准备,确保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