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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斗门区的招生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须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
招生类别
具有斗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珠海市、斗门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
符合《珠海市斗门区2021-2025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随迁子女。
招生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由斗门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多部门联动审核原则:对学生的小学学籍、户籍、房产、政策性照顾材料、随迁子女积分材料等入学信息,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招生纪律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成立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和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招生工作的组织、宣传、实施等工作统一领导。
落实招生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明确权责,纪律鲜明。
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积分入学政策宣传面,多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严格执行细则,按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按班额45人招生,初中起始年级按班额50人招生,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招收班额不超过50人,初中招收班额不超过55人。
其他要求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或根据残疾儿童的生活、学习能力情况向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随班就读。
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一年期满,应报读入学。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议家长和监护人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细则,按时完成报名手续,并关注招生信息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