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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的招生政策小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年满6周岁。
招生区域
城区小学的具体招生区域包括: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的三水街道(原开发区,含新河、石黄、双寿,不含桥头、梁徐)区域,与城西小学部共有康华校区。
姜堰大道-姜溱河-新通扬运河-新229省道区域(含新通扬运河以北纳入康华社区管理的有关小区以及新229省道以东天目山街道区域)。
招生原则
坚持公办学校“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报名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报名登记审核、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和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三个环节。
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
通过“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建立统一规范、公平、透明的招生秩序。
其他注意事项
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生所属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
这些信息提供了关于姜堰区小学招生的详细政策,家长可以根据这些信息了解具体的招生对象、区域、原则、报名办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