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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中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性,所有信息向公众公开。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核,并综合评估后做出录取决定。
多元化评价模式
高考统考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
这些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录取程序
确定投档顺序: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包括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投档顺序。
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定需达到一定等级以上,体育与健康、艺术素养、地理、生物等科目等级合格,学校考查科目等级合格。
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设置不同的录取批次,考生根据批次要求填报志愿。
特殊类型招生
特长生招生:如足球、武术等特色学校可在规定范围内招收特长生。
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
考生通过指定的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并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诚信教育:
加强考生在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监督指导: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派出巡考组对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逐步实现统一录取:
尚未实现统一录取的地区,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实现。
加试:
部分学校可进行加试,主要用于差额投档后择优录取,加试内容应围绕考生在初中期间的研究性成果和才艺作品、获奖证书等。
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通常从7月开始,持续到8月结束,历时约55天。
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这些原则和程序确保了新疆高中招生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考生提供了全面的评价和择优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