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初中招生政策是什么

2025-03-03 04: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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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初中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2024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片区类招生

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的;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且户籍在一起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公租房的(未法定登记的除外);

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但有实际固定居住地的;

家庭为被征迁户,与政府及部门签订有协议的。

申请提交资料

片区类的须提供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证明;

居住公租房的,须提供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出具的登记证明和6个月以上水电气网开户缴费凭证;

征迁安置的须提供征迁协议以及准确的安置地点,有户籍但无房产证明的需提供实际固定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6个月以上水电气网开户缴费凭证)。

政策类教育优待

烈士子女;

全国一、二级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军人、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异地随迁生

新生监护人中心城区无固定房产,或在新江口街道各行政村、原种场(初中七年级新生还包含乐乡街道内各社区、行政村)无户籍的,在中心城区、城东及城北工业园企业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入学当年1个月以上的水电气等缴费发票)、个体工商户户主子女(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租房合同、入学当年1个月以上的水电气等缴费发票),不纳入划片招生。

建议家长根据最新的招生政策,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