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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的招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满分100分;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录取机制
多元录取机制: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平行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艺术素养、身心健康、社会实践、学业水平等多方面。
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在录取过程中参考。
招生批次
取消批次:逐步取消高招录取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本专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均安排在第一次集中填报志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在第二次集中填报志愿。
其他要求
选科要求:高校根据专业培养实际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等。
英语学科:英语学科分数在高考招生中的权重降低,考试分值由150分降低到100分,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按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成绩三年内有效。
这些标准旨在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建议考生和家长在新高考模式下,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结合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合理选择考试科目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