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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的高考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每门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任选两门,每门满分100分,成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等级赋分
等级划分:考生的再选科目成绩划分为A至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分别设定为15%、35%、35%、13%和2%。
分数转换:各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
总成绩计算
满分: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共450分)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共300分)构成,满分750分。
计算公式:总成绩 =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 选考科目成绩(300分),其中选考科目成绩为再选科目按等级赋分后的成绩总和。
因此,长汀县的高考成绩是通过将统一高考科目的原始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等级赋分相加来计算的,最终总成绩满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