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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当前时间,小学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试就近入学
各地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招生对象
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包括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招生方式
公办学校采取分批次、按志愿、积分制入学办法,优先录取“两证统一”适龄儿童,其次为集体户适龄儿童,最后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特殊群体保障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各类优抚对象,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纪律
各地要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其他政策
实行“三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所属学校就读。
某些区域放宽入学限制,无社保、无房产、无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规划免费入读公办学校。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规范招生行为。建议家长关注当地教育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