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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的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原则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办法。
考试科目与时间
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考科目中的2门。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选考科目由山西省自主命题。
录取批次
录取分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等批次。
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面向脱贫地区专项一批、面向脱贫地区专项二批、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批次文理科类,以及艺术本科批、本科第二批C类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高本贯通批的艺术类专业、高职(专科)批的艺术类专业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填报的办法。
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
艺术类各专业省级统考结束后,根据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综合生源等情况分类别划定校考资格线,与专业统考成绩一并公布。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类别校考资格线后,方可按招生院校报考条件和有关规定报名参加专业校考。
特殊类型招生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可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综合评价、文物全科人才、军队院校的军事类专业、空军海军招飞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公民同招政策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教育资源均衡与招生片区划定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划定每所学校招生片区,确保应招尽招,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以单校划片为主,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保障学生的入学机会。建议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以便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